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是以归侨、侨眷为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下属机构

  • 参政议政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组织开展本党省委课题调研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有关参政议政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收集并反映社情民意;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开展本党省委参政议政工作的研讨与培训;
  • 宣传联络处 组织学习本党党章、党史;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负责中国致公党黑龙江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五侨"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知名侨领、侨界新生代、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推进引资引智工作;
  • 组织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由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同一职务一般可以连选连任两届,最多不得超过三届,在任期中可以根据任职年龄界限、工作需要、本人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整。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应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虚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接受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