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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医管理局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
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金昌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负责金昌新闻宣传、报刊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负责金昌中医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 人事教育司 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 科技司 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
    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