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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中医管理局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
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 人事教育司 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工作。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 科技司 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
    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负责屯昌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