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中医管理局
按规定权限负责郊区中医管理局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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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研究起草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办理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进行相关的执法检查。
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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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司
负责郊区中医药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郊区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负责郊区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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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司
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郊区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