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吉林 松原市

松原市中医管理局

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下属机构

  • 医政司 负责松原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 科技司 组织、参与中医药重大科研目的实施工作;
    负责松原市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
    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 人事教育司 负责松原市中医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负责松原市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