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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中医管理局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
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司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负责本溪中医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拟订、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标准;
  • 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负责本溪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负责本溪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研究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与协调中医资源配置;
  • 医政司 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负责本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