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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中医管理局

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下属机构

  • 医政司 负责伊犁州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中医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
    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 国际合作司 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对外双边、多边及民间交流与合作;
    指导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际中医药经济、技术合作;
    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
  • 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研究提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
    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